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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含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教育公平。持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是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形成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备案。各地要从生源实际出发,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市、县(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统一招生录取。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安排好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市区应届初三学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全市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6日8:00-5月30日17:0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基教、职成、民办、计财、政策法规等科(股)室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井然有序。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前要组织召开家长会,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民办普通高中应当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教育局确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后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四、严明招生纪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收取“择校费”。公民办学校的收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收支明晰,并接受审计监督。各民办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校园公示栏、收费场所、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退费办法等与收费相关的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书面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提前60天向社会公开。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违法招生行为,对违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9-5603964,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739-560394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邵阳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