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含民办学校):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11月份,市教育局将开展“邵阳市师德楷模”、“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邵阳市师德楷模”:从“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中评选;除具备“邵阳市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条件外,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更为突出。
2.“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含民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要逐级开展评选,参评上一级评选,原则上须获得过本级荣誉。
(二)评选名额
评选“邵阳市师德楷模”20 名;“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00 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结构推荐人选(见附件 1),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统筹考虑学段、学科、学校(单位)、城乡间的分布,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要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倾斜,要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同一学校(单位)推荐到市里的参评人选不超过 1 人。县市区推荐人选少于市分配推荐名额的,剩余名额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 1 年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进行推荐。
(一)“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4.示范引领。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得到教职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二)“邵阳市师德楷模”
师德楷模除具备“邵阳市师德先进个人”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在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中事迹更为生动突出。
三、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民主推荐。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学校(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本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过程中,如对拟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所在学校(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
(二)逐级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本学校(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的综合性结论、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对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排序,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员汇总表和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荐过程中,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三)审定人选。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审核后,由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评定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定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时要统筹兼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所占比重。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专职干部等人员,要注重推荐在教育扶贫和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凡违反师德规范受处分的教师一律不能参评;凡在任职近五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则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要严格评选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应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被推荐人须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四)要按时报送材料。为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副处级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评选的各项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种类: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1 份(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
2.《审批表》(一式 2 份,A4 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2)。
3.《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 2 份,见附件 3)。
4.《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 1 份,见附件 4)。
5.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 2 份,见附件 5 样式),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分为综合表现和主要业绩两部分。综合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字数控制在 400 字以内。主要业绩写明工作水平和业绩,及本人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等,字数控制在 1600 字以内。
上述材料除《拟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外,其余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推荐汇总表》存为Excel 文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过时不报视为放弃。各单位材料审核人员要进行严格把关,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参评对象任职年限的计算及参评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年度考核、教育教学成果等)有效支撑材料时间截止至发文之日。
(三)材料报送地址:
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1011办公室;联系人:申钱钱,联系电话:5609979;电子邮箱:199356819@qq.com。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审批表
3.推荐人选汇总表
4.拟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5.事迹材料样式
邵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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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含20名师德楷模) |
邵东市 |
13 |
新邵县 |
10 |
隆回县 |
13 |
洞口县 |
10 |
绥宁县 |
7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7 |
武冈市 |
10 |
新宁县 |
9 |
邵阳县 |
10 |
大祥区 |
6 |
双清区 |
6 |
北塔区 |
6 |
市直教育单位 |
10 |
民办学校 |
3 |
合 计 |
120 |
备注:1、市直各教育单位不分配推荐名额,每个单位可以推荐一名;
2、师德先进个人共评选120人,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产生20名师德楷模;县市区可以预选2名教师作为“邵阳市师德楷模”候选人,并在汇总表中“拟授奖励名称”一栏填写。
附件2
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审 批 表
县市区(市直)
工作单位(全称)
姓 名
填报时间
填 表 说 明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五、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内地西藏班教师、内地新疆班教师等。
六、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
七、“2016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
八、“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如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起止时间及其主要业绩;(2)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九、市属单位不需填县市区意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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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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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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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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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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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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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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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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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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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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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 职务及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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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行政 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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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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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乡村教师/农村学校工作时长(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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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理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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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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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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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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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时间 |
所在单位 |
从事工作 |
核查人签名/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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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荣 誉称号和成果(不超过8项,可另附纸说明)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核查人签名/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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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以 来 教 学 工作量 |
学年度 |
任教学校、年级、课程及(课时) |
核查人签名/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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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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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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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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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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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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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由所在 单位填写,不超过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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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及 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评选,并承诺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违纪行为,并对个人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本人签名(不可打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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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经核查,该同志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真实、有效,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核查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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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真实、有效,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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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
经公示无异议,该同志被评为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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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行政职务及年限(年) |
专业技术职务 |
教龄(年) |
乡村工作时间(年) |
班主任 时间 |
推荐奖励名称 |
人选 类型 |
电话 |
100字简要事迹(重点突出) |
1 |
李XX |
××市(县)××中学 |
男 |
汉 |
196801 |
中共党员 |
本科 |
校长/10 |
副高级 |
25 |
20 |
20 |
市师德先进个人 |
教师(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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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 |
刘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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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本表用Excl格式汇总填报。
1. 序号按推荐排名顺序,备选在序号中注明“备选”。
2. “姓名”栏:填写的姓名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姓名及申报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3. “工作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如××市(县)第×中学。
4. “出生年月”栏:填写日期型数据,如出生于1968年1月,填写成196801。
5. “拟授奖励名称”栏:选择填写“邵阳市师德楷模”、“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县市区可以预选2名教师作为“邵阳市师德楷模”候选人,序号排前,并在“拟授奖励名称”栏填写。
6. “人选类型”:请注明教师(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教研机构、民办学校、其他教育管理机构。
附件4
拟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推荐类别名称:
教师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纪检组)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行政部门意见(市直单位盖单位公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对象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填写;对参评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审查;此表1份随人选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5
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事迹材料
县市区(市直)
工作单位(全称)
姓 名
编 号
编号(评选办填):
正文标题字体黑体(小二):
申报 “邵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正文字体仿宋(小三),段落行距28磅;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一、综合表现(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以内。
二、主要业绩(字数控制在1600字以内)
内容包括:工作水平和业绩,及本人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