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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邵阳市教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教育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及规则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远、近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
(四)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毕业研究生、在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七)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成人自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研究生招生和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
(九)综合管理全市的普通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幼儿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教育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办公室、政工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纪委(监察室)、教育督导科、机关党委、秘书科、教育宣传科、政策法规科、教育考试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维稳科、学生资助中心共20个内设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教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87.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6.82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市直学校的专职安保经费、三防建设经费、专项经费和防疫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38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6.23万元,占60.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42.30万元,占39.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7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6.86万元,占95.90%;项目支出200.00万元,占4.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51.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3.27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年使用上年剩余部分指标,而本年根据财政部门要求规定,剩余额度不能确定为收入所以结转结余变动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1.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1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4.07万元,增长21.26%。主要是因为市直学校的考点建设费和专职安保、三防建设、援疆等专项和防疫经费的增加,加大了局机关的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714.3万元,占9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7.34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2.38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71万元,占0.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93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1%。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市直学校的三防建设、考点建设、专职保安和防疫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市直学校的三防建设、考点建设、专职保安和防疫经费等。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20.4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特殊教育各项经费的预算安排支出。
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337.3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特殊教育各项经费的预算安排支出。
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12.9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教育费附加安排追加了市直学校的三防建设等。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323.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考点建设、专职保安和防疫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61万元,支出决算为8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各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各类抚恤补助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动和国家保险政策的调整引起小幅变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8%,决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其他指标支付了部分保险类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8.1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各项开支。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8.6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在支付相关费用时不小心使用了其他功能分类指标支付,导致决算数有所偏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8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的46.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00万元,支出决算5.12万元,完成预算的26.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70.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2万元,占32.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2万元,占67.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3个、来宾580人次,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各类考试巡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6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主要没有相关业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没有相关业务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1.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36.9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预算中的公用经费拨付减少,增加拨付给市直学校的考点建设费、专职安保、特殊教育经费、专项支出以及三防建设和防疫等经费均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77万元,用于召开督导评估工作会议2.27元,人数90人,内容为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评选;召开双减工作会议1.5万元,人数60人;内容为加强落实全市双减工作的落实情况;开支培训费0.28万元,用于开展用于职工继续教育培训,人数60人,开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巡考、督导、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没有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没有组织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督导评估”“援疆教育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落实了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组织对邵阳市教育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援疆教师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放援疆教师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没有发现超标准开支、超预算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
援疆教师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援疆教师生活进行补助,进一步提高援疆教师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解决后顾之忧,支持北疆等少数民族教育发展。。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项目绩效报告)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市教育局(不含二级机构)共有机构编制93人,其中行政45人、事业编45人、工勤编3人、实有在编干部职工85人。
2、机构设置。现有办公室、政工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纪委(监察室)、教育督导科、机关党委、秘书科、教育宣传科、政策法规科、教育考试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维稳科、学生资助中心共20个内设科室。
3、主要职能。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市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远、近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及推广普通话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毕业研究生、在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成人自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研究生招生和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931.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事业性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236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900万元。
(二)基本支出:
在职基本工资388万元,津贴补贴218万元,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等)345万元,退休费90万元,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86万元,水电费32万元,咨询费6万元,差旅费102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1万元,招待费5万元,车辆运行费10万元,邮电费7万元,抚恤金6万元,物业管理及维修费41万元,奖金(绩效奖、综治先进、文明奖等)258万元,各种考试考务费5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委托业务费1820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其他等支出603万元。
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0年相比下降18%,出国(境)考察经费为零,公务车辆运营管理费与上年相比下降0.6%。
(三)专项支出:
1.2021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50万元,其中:督导评估50万元,援疆100万元。
2.较好的落实了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
3.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早在2011年颁发了邵阳市市直教育单位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立项程序、预决策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资金管理、公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违规惩戒措施。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用固定资产1895万元(含办公楼),基本上按规定配置管理和处置。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6。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进,着力构建教育优先发展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定期议教,2021年市委常委会8次、市政府常务会7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8次研究“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督导、基础教育、双减、教育评价改革、教育重点民生实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防溺水、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并将教育工作纳入县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同县级主要领导的奖惩、提拔重用直接挂钩。主要领导先后8次深入学校视察调研、现场办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性教育经费101.75亿元,较上年增长9.42%,2020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8416元、11369元、12274元、10384元、11673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1.21%、9.02%、10.4%、9.47%、13.82%。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三税”总额的3%、2%征收,市本级城市建设维护税计提教育资金的比例由6%提高到8%,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教育。
(二)坚持“五育并举”,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坚持德育为先。制定《邵阳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评方案》,将德育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校园、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推动“一校一案”,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扎实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网上重走长征路”、“童心向党—红色故事我来讲”演讲比赛、“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读书征文大赛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开足开好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必修课,推进劳动实践场所建设,举办全市中小学艺术展演、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啦啦操、大课间操比赛、三独比赛,增强学生体质。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召开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邵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比、心理健康优秀活动案例评比、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组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工作室,提升工作实效。
(三)坚持教育公平,着力推进扶贫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21年增加公办园学位10608个,完成省定任务的114.06%;公办园实现乡镇全覆盖,由两年前的199所增至746所,公办园学位占比由两年前的10%增至53.23%。全面完成16所芙蓉学校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实际投资16.2亿元,9月份全部建成开学,新增班级358个,在校学生17009人,其中农村学生占比79.99%、贫困学生占比26.65%。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投资3.53亿元,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104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32所。启动市十七中重建项目,进展顺利,今年秋季可投入使用。二是持续改善教育民生。大力发展学前教育,202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85%,普惠性幼儿覆盖率达到83.62%。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控制在0.01%以内。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21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8%,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21年秋季学期接纳43589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入学政策,公开公平的招生政策深入人心。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三残”儿童可读尽读。三是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拓展学生资助面,实现从学前至大学各学段全覆盖资助,建档立卡无遗漏,2020-2021年资助学生1492796人次,金额13.07亿元。其中,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191734人次、金额1.12亿元,非寄宿生434406人次、金额1.45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96008人次、金额0.48亿元。同时,积极联络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进行社会资助。
(四)坚持以生为本,着力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学习,召开全市“双减”工作推进会、协调会大力推进。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出台《邵阳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压实部门责任。二是加强校内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优化作业布置,全市1327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落实作业公示制度和作业管理办法。符合开展课后服务条件的1267所学校,全部提供课后服务,参与学生806198人,占96.96%,参与教师52008人,占99.59%。课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实行“2+N”模式,组织开展美育、劳动教育、阅读等多种形式活动,积极协调校外资源,为做好课后服务提供支持,满足学生不同需求。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和“营转非”工作。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教育、市监、民政部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及“营转非”情况进行督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1202家,其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由411家压减到83家,压减率79.8%;83家全部完成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登记。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教育、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联合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将所有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通过资金滚动拨付、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尝试开展“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五是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202家,排查存在办学资质、预收费、培训时间等违规行为培训机构600家,关停取缔无办学资质培训机构437家,清理校外培训违规广告1030处,妥善处置退费纠纷等信访问题7起,引导培训机构退费30余万元,校外培训学生数量减少17534人、周课时减少8715节。六是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印发《关于印发<邵阳市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阳市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系列文件,对全面推进“五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市、县、校三级“五项管理”全域工作网,并将“五项管理”工作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评指标。共组织责任督学2602人次,深入1963所中小学校和697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五项管理”督导,覆盖全市99%的中小学和100%校外培训机构;发现并指出各类问题3036个,完成整改2657个,整改率87.5%;发出通报678份,约谈507人次。
(五)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是重点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通过,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出台《邵阳市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监督。二是稳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出台《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门工作安排和部门重点举措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邵阳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乡村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研制及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废止13个规章制度和文件。市本级试点项目—乡村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研制及任期评价,已形成《邵阳市乡村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建议》《邵阳市乡村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试行)》和《邵阳市乡村幼儿园园长任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下步将广泛征求意见、选择两个县进行试点、同时对全市乡村幼儿园园长进行专业轮训。三是扎实推进中高考改革。把艺术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查范围,与文化科目实现统一命题、统一印制、统一组考、统一阅卷;将艺术特长招生纳入了高中自主招生范围。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政策,2021年新高考首考平稳落地。四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实行统一管理,继续推行阳光招生,2021年中职招生数全省排名第三。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市工业学校投资1230万、邵东市职业中专投资5000万元、隆回县职业中专投资3770万、洞口县职业中专投资4400万、武冈市职业中专投资3400万,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全年增加公办中职学位1440个。整合市区公办与民办中职学校资源,规划建设涵盖本科院校、高职学院、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源高度共享的湖南中西部规模最大的职教新城,计划投资100亿元,占地面积1308公顷,办学规模为学历教育4-5万人、年各类技能培训5-7万人。继2017年在职教新城新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2020年底启动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暂名)建设,概算投资12.69亿元,总建筑面积23.7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8500人;已完成投资5.59亿元,主体建设进展顺利。
(六)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一是加强教师招考、交流与培训。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考、赴师范院校招聘、人才引进、公开选调等渠道补充教师5389名,招录公费定向师范生3219名、特岗教师1319人。落实“三区”教师专项计划,2021年选派91名教师到隆回县、新宁县、洞口县、武冈市乡村支教,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学水平。培训教师88064人次,提升了教师专业素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提升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涌现出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城步二中宋阳玲老师等先进典型。二是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各类进校督查检查事项,统筹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及社会事务活动。严控非必要活动进校园,落实进校园活动审批报备制;开展督查一般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杜绝形式主义作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三是保障教师待遇。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出台《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工作的通知》,将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镇补贴、武陵山片区人才津贴等工资待遇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健全中小学教师收入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2021年首次开展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1273名农村教师通过评审,解决了长期工作在农村教学的一线教师的职称问题。
(七)坚持安全底线,着力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一是推进“安防三项设施”建设。投入620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三项设施”建设,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视频联网完成率达100%。二是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集中整治4次,劝离游商小贩610人,清理整治经营店面150余家,暂扣违规经营物品23件,规范车辆乱停乱放220起,取缔不合格食品经营摊贩83家;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排查安全隐患3860处,按“一单四制”要求督导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清零。三是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学校消防、校舍、食品卫生、实验室、防溺水、防欺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召开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及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推进会8次,集中组织各县市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两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4次。开展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6处,建立校车安全监管平台,落实教育、公安、交通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制度,全年1723台校车安全平稳运行,获省级奖补资金1013万元。四是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对校园封闭式管理,逢进必检。引进“互联网+校园”疫情智控系统,对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每日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五是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摸排“民代幼”群体动向,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目前无失控人员。
2、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投入不够,难以完全满足教育发展所需。一是教育专项资金配套未完全到位。由于各县市区财政困难,除义务教育生均经费配套到位外,校舍维修资金、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教师培训资金、职业教育资金等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难以足额到位,全市农村学校改造提质和职业教育发展受到影响。二是教育经费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如土地出让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分别按收入的10%、10%-15%的比例用于教育,但各县市区均未完全落实,市本级是年底进行“切块”保障,远低于比例要求。三是市本级教育附加经费保障不足。2017-2021年,市本级教育附加分别为6800万元、8000万元、8200万元、6500万元、8900万元,远低于相邻衡阳、永州、怀化、张家界上亿元的教育附加经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就我市来说,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短板,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治理工作滞后,具体表现为:城镇小区开发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基本未建设,推进配套建设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艰巨,部分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治理工作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住宅小区需配建幼儿园108所,已交付办学的仅15所;公办幼儿园占比低,全市现有幼儿园147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01所、民办园1269所,公办园在园幼儿40993人,占比仅20.1%,远低于2020年前需达到50%的目标任务。
2、消除大班额需持续攻坚克难。一是部分建设项目进展较慢。目前我市新开发楼盘未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导致城区学位紧张。我市原计划启动的28个消除大班额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7个,大部分进度较慢或难以启动,如大祥区桔园小学等项目。二是建校扩班教师缺口较大。三是高中消除大班额困难大。今年起,按照上级要求启动消除高中大班额工作。4月,湖南省新高考改革方案发布,开始实施“3+1+2”考试模式。我市大部分高中学校教室、功能室、生均用地等条件不达标,消除大班额和学生选课、走班等需求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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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教育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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