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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入学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关于 2023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2023年邵阳市市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日8:00至7日18:00,
二、报名类型
(一)户籍房产两证生: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证两证齐全且地址完全一致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所提交的户籍、房产证或其他房产证明资料,其户主必须为学生父母,如祖辈为户籍、房产证或其他房产证明资料户主时,则祖孙三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下同)
(二)户籍购房合同两证生:具有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和网签购房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且户籍地址和网签购房合同所标注的房产地址完全一致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三)户籍一证生:①有市区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户籍作为入学依据的市区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邵阳市区户籍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四)房产一证生:①有市区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市区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邵阳市区房产证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五)购房合同一证生:①有市区户籍和网签购房合同(含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市区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网签购房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邵阳市市区购房合同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六)户籍房产两证返城生: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产证两证齐全且地址完全一致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七)户籍购房合同两证返城生:具有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和网签购房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且户籍地址和购房合同所标注的房产地址完全一致的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返回就读初中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八)户籍一证返城生:①有市区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户籍作为入学依据的外地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的邵阳市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九)房产一证返城生:①有市区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外地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邵阳市区房产证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十)购房合同一证返城生:①有市区户籍和网签购房合同(含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选择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外地小学毕业生;②只有招生范围内网签购房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邵阳市市区购房合同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十一)有从业证明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务工(含其他外地户籍在邵就业人员)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十二)无从业证明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市区务工但在市区租住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方式
公办初中学位分为公办初中片区学位和公办初中派位学位,公办初中片区学位指与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籍和(或)房产地址相对应的初中学校学位,公办初中派位学位指邵阳市第七中学的富余学位。
(一)片区录取
仅申请公办初中片区学位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户籍房产及其他有效信息,对照当年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按相对就近原则录取。
(二)派位录取
1.坚持应派尽派。邵阳市第七中学将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补足学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愿报名,不能跨区报名派位。
2.坚持派位优先。申报了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且被录取的学生,其公办初中片区学位自动取消,必须服从派位录取结果。如学生放弃派位录取结果,则将被纳入调剂录取对象,不得再次参与公办初中片区录取,请广大家长慎重申报邵阳市第七中学的派位学位。
3.坚持公办兜底。申报了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根据其在“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中的报名类型及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片区初中学位审核和录取。
(三)直升录取
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初中部招生计划数超过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人数,则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全部录取,富余学位数超过50个,学校接受外校学生自愿报名并通过派位录取补足招生计划,富余学位数不足50个,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核减招生计划;若初中部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需求,则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按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四)优待录取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参照《邵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试行)》(邵教通〔2019〕144号)执行,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优录对象入学参照有关政策执行。
(五)调剂录取
在分批录取时某批次未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原则将其调剂到有学位的市区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名流程
(一)注册
为方便及时联系,请使用本人常用联系手机号码报名注册,注册手机号码即为系统登录账号。为操作方便,建议手机下载“湘易办”APP操作。
第一种注册方式:电脑网页注册。学生或其监护人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 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点击“入学”→在“行政区选择”栏选择“邵阳”→点击“市直及三区”→点击“注册”→选择“个人注册”→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弹窗勾选“同意并继续”→进入注册页面→依次填写好相应栏目内容→点击“注册”即表示完成电脑网页注册,并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第二种注册方式:手机端“湘易办”APP注册。进入“湘易办”APP→点击“一件事一次办”→点击“注册”→选择“个人注册”→在相应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码与真实姓名→勾选“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用户协议》”→点击“下一步”→依次输入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密码→勾选“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点击注册,手机端“湘易办”APP注册随即完成。
第三种注册方式:搜索“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扫“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学生或其监护人直接搜索“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扫码关注“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手机端微信页面→点击“微服务”→选择“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市直及三区”→进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湖南一件事一次办”→点击“立即注册”→选择“个人注册”→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弹窗勾选“同意并继续”→进入注册页面→依次填写好相应栏目内容→点击“注册”即表示完成注册,并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说明: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手机端“湘易办”APP已经做了用户统一认证,家长只需在以上任一平台注册即可。
(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
凡2023年需到邵阳市市区初中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学生(含两证生、一证生、返城生、随迁子女)或其监护人须于2023年8月1日8:00至7日18:00,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登录,申请初中学校新生学位:
1.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点击“入学”,在“行政区选择”栏选择“邵阳”,点击“市直及三区”,进入登录弹窗,凭注册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2.下载手机端“湘易办”APP,注册后登录“湘易办”超级服务端,点击“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的“入学”,点击“邵阳”,进入“邵阳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市区”栏下方的“公办初中片区学位报名(必填)”“公办初中派位学位报名(选填)”,注意“必填”和“选填”的选项;
3.关注“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义务教育报名入口”,点击“市直及三区”,在登录弹窗输入注册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登录系统后,在线填报学生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申请初一学位(《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1)。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2023年邵阳市市区初中学位。
(三)申报初中新生学位
1.申报公办初中学位(选择其中之一)
(1)同时申请公办初中片区学位和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
选择此项的学生严格遵循派位优先原则,将先行参加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录取,录取后其公办初中片区学位自动取消,建议慎重选择。
(2)仅申请公办初中片区学位。
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1。
2.申报民办初中学位
湘郡铭志学校初中招生在市教育局指导下自主进行,纳入统一管理,有意申报该校初中新生学位的家长可现场咨询申报,咨询电话:0739—5651313。
双清区石齐学校招生计划由双清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学位占比核定下达,具体招生工作由双清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咨询电话:0739—5085538。
申报民办初中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需提前向民办学校电话咨询,了解学校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办学情况,提前知情,理性申请。
3.注意事项
(1)同时申请公办初中片区学位和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的学生,如被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录取,则其申报的相应公办初中片区学位自动取消,学生不能再次参加公办初中学位片区录取。
(2)同时申请公办初中片区学位和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的学生,如未被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录取,则其申报的相应公办初中片区学位依然有效,将根据其在“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中的报名类型及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公办初中片区学位的审核和录取。
(3)凡仅申请邵阳市第七中学派位学位且未被派位录取的学生,将被纳入公办初中学位统筹对象,统一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4)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其片区公办初中片区学位自动取消,学生不能再次参加公办初中学位片区录取。若放弃民办初中学位,只能纳入公办初中学位统筹对象,统一安排至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四)根据报名类型,上传相应资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资料要求: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升学相关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显示的日期须在本招生文件下发日期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报名类型。提交资料工作完成后,家长及学生本人务必在“2023年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学校志愿填报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并将签字表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初中学校、市教育局分别留存;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不予复报、复核,纳入调剂录取对象,调配至学位充足的学校。
学生或其监护人留存入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必要时入户核查。
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所注册的账户和密码多次登录系统,可在电脑页面点击“报名信息”或“我的报名”,或在微信端点击“我的报名信息”或“我的报名”,对已提交信息进行修改并注意点击“保存”按钮。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提交信息将不能修改。
有邵阳市市区户籍和房产,但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有多处邵阳市市区房产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应慎重选择“报名类型”,根据系统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
2.提交资料清单:
“户籍房产两证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邵阳市市区户口簿(上传户籍资料限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与学生入学相关的户籍页,下同);
②邵阳市市区房产证。
“户籍购房合同两证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邵阳市市区户口簿;
②网签备案的法定购房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购房合同等(含水电煤气开户缴费凭证等)。
“户籍一证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邵阳市市区户口簿。
“房产一证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户口簿;
②邵阳市市区房产证。
“购房合同一证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户口簿;
②网签备案的法定购房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购房合同(含水电煤气开户缴费凭证等)。
“返城生”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属于“两证生”的参照“两证生”要求提供资料清单;
②属于“一证生”的参照“一证生”要求提供资料清单;
③《小学毕业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基本信息页和第六学年情况页。
“有从业证明的随迁子女”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户口簿;
②邵阳市市区无房证明;
③租房合同;
④本市市区1类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和市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2类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
“无从业证明的随迁子女”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户口簿;
②邵阳市市区无房证明;
③租房合同。
五、招生审核与公示
审核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一)初中招生学校审核。初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范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审核签字,公示无异议者将列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对公示有异议者则进行入户复核;审核后将名单报市教育局。
(二)市初招办复核。市初招办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对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三)优录对象审核。高层次人才(含邵阳市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下同)子女资格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烈士、现役军人子女资格由市军分区审核认定;其他符合政策的优录对象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审核认定。
(四)录取结果公示。市初招办于规定时间内对2023年邵阳市市区小学升初中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六、录取程序
(一)分类处理各类优录对象,完成优待优录工作,将优待优录名单录入招生系统;
(二)市初招办将民办初中学校初一新生拟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系统;
(三)市初招办组织拟将派位的邵阳市第七中学提前进行片区学位申报资料审核,确定第一批录取名单(片区录取名单),并录入招生系统;
(四)根据需派位的邵阳市第七中学富余学位数,汇总整理申请公办派位学位的学生信息,进行派位录取,确定第二批录取名单(派位录取名单)并录入招生系统;
(五)对申报其他各公办初中片区学位的资料进行审核,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系统;
(六)系统汇总录取结果,完成招生。
七、招生报到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持户口簿,根据系统显示录取结果或手机短信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录取学校报到入学。
八、招生片区
详见附件2。
九、招生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三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和招生范围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初中招生工作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严肃招生纪律
1.严查全市城区中小学变相“掐尖”选拔生源、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收取择校费和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等违规招生行为;
2.严查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以“重点班”为噱头招“尖子生”等行为;
3.严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及其他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和结果行为;
4.严查违规接收插班学生、空挂学籍,或者以借(寄)读、转学等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在读学生行为;
5.严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学生报名、录取结果等行为;
6.严查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7.严查“关系生”“条子生”;
8.严查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造成审核后出现虚假信息的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1.对于查实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跨区域招生和违规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在全市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涉及民办学校的责成学校决策机构对校长予以处理;涉及公办学校的对校长先停职后处理,且学校当年的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
2.学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录取结果等行为的,给予校长免职处分,且学校当年的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
3.对擅自超计划招生、设置重点班等其他违规招生行为,学校当年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
4.对“关系生”“条子生”、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的干部及教职工,一律移交纪检部门查处;
5.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审核后有虚假信息行为的,给予校长记过及以上处分,学校当年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具体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处理。
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5603914(机关纪委);5603938(基教科)。
为方便家长来访咨询,招生期间市教育局设立招生报名现场咨询点:
咨询时间:8月1日—31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工作日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39-5603938
咨询地点: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505号邵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