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1/2023-1500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9-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15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做好2023年半年邵阳市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邵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为确保2023年半年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种类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邵阳市区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1)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半年网上申报时间为10908:00—1020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填报信息时“请选择考试形式”栏①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②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邵阳市教育局。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湖南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所在地在邵阳的可向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在湖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资格。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材料确认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及时查阅邵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1023-1027,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周日不进行审核确认。

确认地点: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爱莲街道八一路3号(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公交路线:乘13路、33路、101路、103路、104路、802路公交车至市行政中心站下车。

2)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③学历证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应在920-1026日期间到邵阳市区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需到邵阳市区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的级别为县级以上,请勿在县里医院体检)在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的申请人,体检结果及体检表由医疗机构统一密封送往邵阳市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递交。若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第一次不合格医疗机构会联系复检,体检要求见附件2),认定不通过,责任自负。在邵阳市区其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体检表原件到现场审核。

⑥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⑦一寸彩色白底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3.公示

审核通过后,2023年1113日至17日将通过邵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haoyang.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邵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申办结果,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邵阳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于1124日前以邮寄方式(EMS)完成发放。请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网上申报成功后请牢记报名号。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咨询电话

1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9-5603948

2)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0739-5205071,0739-5205085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913    


附件1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性别

婚否

民族

半身

脱帽

正面

相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住所及

通讯地址

申请资格种类

既往病史

(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其他,并受检者确认签字)

                            受检者签名:

家族病史

视力

矫正视力

色力

医师意见:

  

签字:

砂眼

其他

眼疾

听力

右   公尺

耳疾

左   公尺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咽喉

唇腭

口吃

齿

龋齿

缺齿

齿槽脓漏

其他

身高

cm

胸围

cm

皮肤

医师意见:

签字:

体重

kg

呼吸差

cm

淋巴

甲状腺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嗻足

泌尿生殖器

肛门

其他

内科

血压

         毫米汞柱

脉搏

医师意见:

签字:

发育及营养状况

神经及精神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血管

腹部器官

其他

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填

淋球菌

滴虫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

化验检查

         贴肝功能化验单

              化验员(签章):

胸部爱克斯线

透  视

                                        医师(签章):

其他检查

检查结论

认定学科建议:不宜认定体检标准中第二部分

□□□□□□□□□□条所列相关学科。

体检结论:(1.合格,2.学科受限,3.不合格)

负责医师(签章):

体检医院盖章

              

说明:

1.体检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必须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由拟聘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在市州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承担体检的医院应当根据上述标准,对被检人员做出合格、学科受限或不合格的结论


附件2

邵阳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一、体检地点、体检时间: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预防保健科(2号楼7楼):9月20日-10月26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国庆放假时间请咨询医院)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健康监护科:9月20日-10月2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9:30)(9月29日-10月6日放假)

二、体检项目及咨询电话:可以提前一天下午打电话预约

体检项目:病史采集、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血生化(肝功能两项;空腹采血),心电图,胸部正位片(X线;孕妇禁做);费用按照医院级别及物价标准收取。

体检预约及咨询电话: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0739-5317589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9-5329523

三、体检前须知:

1.携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前来体检。严禁受检者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导致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3天应注意休息,忌过度劳累,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忌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忌大量饮酒、咖啡;避免使用对肝功能影响的药物;已服药物,应向医师说明。

3.体检前1天晚上禁吃宵夜;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抽血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4.体检当日着装宽松,易于暴露体检部位,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5.怀孕者禁止做X光胸正位片检查,须在产后进行补检。

6.做X线检查时,请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不宜戴项链、玉佩等;请摘去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以免造成检查误差。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所有检查项目不能弃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束后,请核查体检信息无误无缺项,将体检表填写完整签字后交至前台。

8.体检结果将由医院统一密封送往教育局,无需个人领取。

9.异常结果需要复查或进一步检查的情况会电话通知体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603977

版权所有:邵阳市教育局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5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