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关于做好2023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邵教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含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教育公平,必须持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备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科学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制订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要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鼓励和引导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各地要从生源实际出发,科学指定完善县域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方案,保障优质学位需求供给。
三、统一招生平台。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要继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各县(市)根据实际安排好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市区应届初三学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全市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2日8:00-5月28日18:0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基教、职成、民办等科(股)室要相互配合,特别是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等关键环节,必须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井然有序。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在志愿填报前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让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家喻户晓。
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民办普通高中应当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普通高中可申请特长招生,招收具有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主管教育局审核,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五、严明招生纪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公民办学校的收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收支明晰,并接受审计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违法招生行为,对违规学校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招生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组0739-5603966,基教科0739-5603964,体卫艺科0739-5603946,民办科0739-5603952,计财科0739-5603950,职成科0739-5603945。
附件:1.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2023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结果等,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市区招生计划已审批通过且在市区内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剂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现有学位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学校特长招生占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省示范高中特长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
四、招生对象
1.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
2.市区内户籍但在市区外就读,具有全国学籍,且要求回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双清区:邵阳市第九中学;大祥区:邵阳市第十三中学;北塔区:邵阳市第十四中学)报名,并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中考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初中学校对这类学生要纳入统一管理,但不得享受指标生到校政策。本市区学生不得跨县(市)报考。
3.未完全参加外市州中考的来邵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可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到校政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五、招生类别
(一)择优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郡铭志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三)特长生: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申请特长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经市教育局统一审批后对外发布,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特长招生的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测试,且特长生必须在已报考的高中学校参加专业测试,不能随意跨校。
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申请招收体艺专长、小语种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2023年市区普通高中学科特长招生取消。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招生方案,明确特长招生的类别、招生指标、录取条件、测试内容、评分细则、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其中申报体艺特长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后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申报科技创新、小语种的特长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特长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取消其两年特长生招生资格。
市区统一特长招生时间段(具体时间见附件1-2),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及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报考特长生的学生只能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或湘郡铭志学校中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省示范学校或多个省示范学校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其他学校或多个其他学校项目,否则取消考生特长生资格。非特殊原因,特长生录取后应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以特长专业为发展方向,并接受招生学校专业培训和管理。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
特长生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标准与志愿入围,按特长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3年5月22日8:00-5月28日18:00。
(二)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等选择学校填报。
(三)填报数量:考生可填报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个择优生志愿、1个指标生志愿(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可填报),3个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第二批次5个其他普通高中志愿。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在实地考察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仔细分析,克服外界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市教育局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填报的志愿、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如因学生或家长随意改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或家长自行承担。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七、录取批次
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录取(根据市委 2016 年第 1 次常委会办公会议纪要,湘郡铭志学校比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批次录取);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录取。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志愿择优录取。
其中第一批次依次先录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再录取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择优生(其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全部为平行志愿。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2023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进行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行为,视情况启动追责程序。
八、录取规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规则: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湘郡铭志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7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科满分值的65%。其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湘郡铭志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级。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二)学业成绩排序规则: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10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九、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继续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待政策。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从2025年起,取消初中毕业生的少数民族乡的民族考生、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其他优惠加分政策按现有政策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录取管理
1.录取要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学生必须通过志愿录取平台录取;符合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招收外县(市)学生,必须到生源地教育局报备,没有报备的视为主动放弃外县(市)招生计划。录取外县(市)学生要求通过学生账号登录中考录取平台或生源地教育局出具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查证学生中考成绩及录取情况,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符合外县招生要求的以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的学生。
2.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到校就读学生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教育局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十一、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高中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措施。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开展随访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3.加大宣传力度。市直各高中学校要在指定时间段开展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方便考生和家长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学校参观。在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详细解读招生政策,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填报志愿;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家长会、班会等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县(市)招生方案可参照执行。
附件:
1-1、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1-2、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1
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生自愿。
(三)指标到校、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计划
市教育局将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郡铭志学校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毕业年级,称为指标到校,到校计划数称为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
分配办法: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有指标生资格的报考人数×(市区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市区初中毕业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总数),四舍五入得出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总数。
指标回收:初中学校因达到最低控制标准的学生数不足或由于学生集中填报某一所高中学校,导致入围学生被录取时不能达到该初中学校指标生数,造成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任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标生计划由系统根据学生填报的择优志愿择优录取。
县(市)指标生分配办法可参照执行。
三、指标生报考资格
在初中学校从初一开始注册全国学籍,并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初一新生学籍界定以初中录取通知书及市教育局下发的当年新生录取结果为依据。初中阶段中途转学、寄读或没有全国学籍的,均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填报志愿
指标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具备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进行填报。
2023年指标生志愿设“公办(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指标生志愿”“民办(湘郡铭志学校)指标生志愿”两种类型,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学校指标数自愿选择,且只能填报其中一种类型志愿。填报“民办指标生志愿”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校指标生志愿,填报“公办指标生志愿”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指标生志愿。
选择公办指标生志愿的学生填报方式为:“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随机分派”,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填报。随机分派指对入围的指标生通过录取系统自动随机分派到邵阳市一中或邵阳市二中。
择优生志愿填报“邵阳市一中”的考生,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邵阳市一中”或“随机分派”或“湘郡铭志学校(民办)”;择优生志愿填报“邵阳市二中”的考生,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邵阳市二中”或“随机分派”或“湘郡铭志学校(民办)”;择优生志愿填报湘郡铭志学校(民办)的,只能填报湘郡铭志学校(民办)的指标生志愿或公办指标生志愿中的“随机分派”。
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总计划(分给该初中学校的指标生之和)1:1入围。
五、指标生录取
(一)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中考10科满分值的7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时,录取系统对具备指标生资格并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按中考总分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录取标准进行录取并公布。
(三)凡低于最低录取标准或没有入围的考生不能录取,分配给初中学校但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收回的指标生计划由录取系统自动按择优志愿择优录取。
(四)未被指标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志愿填报进入下一录取流程。
六、相关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于志愿填报前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解读市区高中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
实施指标生计划是按教育部政策、关注弱势群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标生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在学校公示指标生资格名单,并将具备资格的指标生名单加盖公章后及时报市教育局核查。
附表:2023年市区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表
2023年市区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 |
省示范高中 |
民办学校 |
合计 |
初中学校 九年级有指标生资格考生人数 |
|
市一中 |
市二中 |
湘郡铭志 |
|||
招生计划 |
|
|
|
|
|
50%招生计划 |
|
|
|
|
|
指标生占毕业生比例 |
|
|
|
|
|
邵阳市三中 |
|
|
|
|
|
邵阳市四中 |
|
|
|
|
|
邵阳市五中 |
|
|
|
|
|
邵阳市六中 |
|
|
|
|
|
邵阳市七中 |
|
|
|
|
|
邵阳市九中 |
|
|
|
|
|
邵阳市十中 |
|
|
|
|
|
邵阳市十一中 |
|
|
|
|
|
邵阳市十二中 |
|
|
|
|
|
邵阳市十三中 |
|
|
|
|
|
邵阳市十四中 |
|
|
|
|
|
邵阳市十七中 |
|
|
|
|
|
邵阳市体育中学 |
|
|
|
|
|
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 |
|
|
|
|
|
大祥区第一中学 |
|
|
|
|
|
大祥区渡头中学 |
|
|
|
|
|
大祥区面铺中学 |
|
|
|
|
|
大祥区松坡中学 |
|
|
|
|
|
大祥区檀江中学 |
|
|
|
|
|
大祥区雨溪中学 |
|
|
|
|
|
双清区昭陵中学 |
|
|
|
|
|
双清区春云中学 |
|
|
|
|
|
双清区高崇山中学 |
|
|
|
|
|
双清区姚喆中学 |
|
|
|
|
|
双清区育英学校 |
|
|
|
|
|
双清区明德学校 |
|
|
|
|
|
北塔区茶元中学 |
|
|
|
|
|
北塔区陈家桥中学 |
|
|
|
|
|
北塔区状元中学 |
|
|
|
|
|
北塔区芙蓉学校 |
|
|
|
|
|
合 计 |
|
|
|
|
|
注:具体指标计算按市区指标生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九年级初中三年在籍在读有指标生资格的人数分配。
附件1-2
2023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21日前 |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校园开放日” |
5月22日8:00- 28日18:00 |
市区普通高中及全市中职志愿填报 |
5月30日前 |
在中考考务系统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英语口语、体育考试成绩报基教科 |
6月5日前 |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上报特长招生方案 |
6月16日前 |
市区普通高中受理特长生报名 |
6月18-20日 |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6月22日 |
申报体艺专长、科技创新的特长生招生的省示范学校(含湘郡铭志)组织考试 |
6月23日 |
申报体艺专长、科技创新的特长生招生的其他学校组织考试 |
6月25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举行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将认定的特长生名单进行公示 |
7月5日前 |
普通高中学校上报特长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7月8日 |
第一批次高中学校录取 |
7月9日18:00前 |
第一批次高中学校新生报到,第二批次高中学校志愿录取 |
7月10日18:00前 |
第一批次高中学校在系统确认新生名单,第二批次高中学校新生报到 |
7月11日 |
第二批次高中学校在系统确认新生名单 |
附件2
2023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要求,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跨部门合作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工作,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
(三)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邵阳市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恒荣 市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兴东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朝阳 市人社局三级调研员
唐江良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教育局职成科、基础教育科、计财科、民办科主要负责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职招生办”),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职成科副科长、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中职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职成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2023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四、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招收在职在岗青年、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待业青年。
五、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分层、分类、下达招生计划。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跨市州招生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筹跨市州招生指导性计划执行。五年制招生计划由相关高职高专院校按程序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中职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程序申报。
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
六、招生办法
2023年各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办法(见附件)。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通过后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是办理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通过后各职业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学制原则上为一年,免修文化基础课,重点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
高中阶段普高和中职志愿可以跨类填报。录取时,原则上按照“重点高中、双优校”再普高、中职的顺序分类分批次录取。
七、招生宣传
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招生改革办法,增强职业教育认同度、知晓率和吸引力。
(一)开辟职教宣传专栏。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职学校办学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下达202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解读招生改革政策和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法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辖区初中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置职教宣传专栏。
(二)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运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全市中职招生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举办者、招生代码、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和简章、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等。各县市区制定完善本级阳光招生宣传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把“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有效推送发给全体初三学校及家长,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发布权威对称、内容真实、简洁实用。
八、招生准入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院校跨市招生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经过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市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来邵招生专业和计划等信息,省教育厅对未经跨市招生备案的职业院校违法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九、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十、优惠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助学金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其它地区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秋季开始,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十一、督查措施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纪律惩处条例,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县市区教育局应把所属初中学校职普分流比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市中职招生办:0739—5603945;市人社局0739—5026208;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附件2-1:2023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附件2-1
2023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优化招生录取方式,完善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我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改革。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是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二是面向我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各类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各职业学校”)。
二、招生计划与审核
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对2023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及2023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进行认真审查,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不得超限额招生。
经审核合格并愿遵守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各职业学校将列入“2023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否则,将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
三、招录办法
(一)志愿填报与说明
1.填报时间
邵阳市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市区初三毕业学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统一为:5月22日8:00-5月28日18:00。
⒉填报入口
学生登录邵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考生及其监护人在网上自愿填报志愿。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学校志愿栏(分三个批次与普高志愿平行)按顺序依次设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一个“填报专业”栏目,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三所职业学校及对应填报三个专业。如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所开设的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与调剂。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
4.填报要求与说明
(1)全市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招录。
(2)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专业和志愿填报顺序。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如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高志愿,将作为直升职校学生安排在职业学校第一批次优先录取。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都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普高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第二批次录取。
(6)县市区教育局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毕业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二)录取批次与顺序
1.录取批次
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填有职业学校志愿和优质职业学校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
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不得拖延录取时间。
第三批次:补录批次。
各县市第一、第二批次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办理预录确认及录取审批手续。
邵阳市各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有职业学校或优质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8日。
③预录结果审批:7月9日-7月10日。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2)第二批次
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录取工作。
①招录对象:填有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双志愿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13日-7月15日。
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16日-7月19日。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3)第三批次(补录批次)
①补录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前面两个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二是虽被预录确认但因选拔(如五年制高职高专、高技创新班选拔)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面试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三是已被普高录取而想改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四是其它情况需安排补录的学生。
前两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②补录调剂计划公布:7月20日。
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最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
③补录时间:7月21日至7月23日。
④补录方式:在规定的补录时间内,补录批次学生按照调剂计划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自主选报职业学校与专业方向。
⑤补录结果确认时间:7月24日至7月26日。
⒉录取顺序
确定各职业学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填报批次及顺序;②2023年初中毕业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
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
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排序方法见“邵阳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三)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各批次可预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预录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3
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
一、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二、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三、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四、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五、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六、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