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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读研究生)应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
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报信息时“请选择考试形式”栏有三个选项:① 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② 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③ 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时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邵阳市教育局。按省文件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冈市的申请人须到武冈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湖南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所在地在邵阳的可向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在湖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资格。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邵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3.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邵阳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通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10月25日-11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周日不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特别注意:系统默认确认地点为邵阳市教育局,因工作及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地点改设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爱莲街道八一路3号(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公交路线:乘13路、33路、101路、103路、104路、802路公交车至市行政中心站下车。
2.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应在10月期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及体检表由医疗机构统一密封送往邵阳市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递交(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若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第一次不合格医疗机构会联系复检),认定不通过,责任自负。(体检要求见附件2)
(6)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 2015年12 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7)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
认定完成后,2022年11月中下旬将通过邵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haoyang.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邵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申办结果,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邵阳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并发放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于12月1日前以邮寄方式(EMS)完成发放。请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三、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网上申报成功后请牢记报名号。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
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咨询电话
(1)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9-5603948,0739-5603954
(2)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0739-5205071,0739-5205085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邵阳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邵阳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第 号 姓 名 性别 婚否 民族 半身 脱帽 正面 相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住所及 通讯地址 申请资格种类 既往病史 (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其他,并受检者确认签字) 受检者签名: 家族病史 五 官 科 眼 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 辩色力 医师意见: 签字: 左 左 砂眼 右 其他 眼疾 左 耳 听力 右 公尺 耳疾 左 公尺 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咽喉 唇腭 口吃 齿 龋齿 缺齿 齿槽脓漏 其他 外 科 身高 cm 胸围 cm 皮肤 医师意见: 签字: 体重 kg 呼吸差 cm 淋巴 甲状腺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嗻足 泌尿生殖器 肛门 疝 其他 内科 血压 毫米汞柱 脉搏 医师意见: 签字: 发育及营养状况 神经及精神 肺及呼吸道 心脏及血管 腹部器官 肝 脾 其他 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填 淋球菌 滴虫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 化验检查 贴肝功能化验单 化验员(签章): 胸部爱克斯线 透 视 医师(签章): 其他检查 检查结论 认定学科建议:不宜认定体检标准中第二部分 第□□,□□,□□,□□,□□条所列相关学科。 体检结论:(1.合格,2.学科受限,3.不合格) 负责医师(签章):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体检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必须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由拟聘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在市州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承担体检的医院应当根据上述标准,对被检人员做出合格、学科受限或不合格的结论。 附件2 一、体检地点、体检时间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预防保健科(2号楼7楼):10月6日-10月31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健康监护科:10月8日-10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9:30) 二、疫情防控政策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双绿码(健康码、行程码)并主动报备有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如有瞒报、漏报、谎报流行病学史等情况,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扫场所码,查验绿码方可进入;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受检者暂不接待,敬请谅解。外省返邵或行程码带*人员,体检当天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体检项目及咨询电话 体检项目:病史采集、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血生化(肝功能两项;空腹采血),心电图,胸部正位片(X线;孕妇禁做);费用按照医院级别及物价标准收取。 体检咨询电话: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0739-5317589 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9-5329523 四、体检前须知 1.携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前来体检。严禁受检者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导致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3天应注意休息,忌过度劳累,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忌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忌大量饮酒、咖啡;避免使用对肝功能影响的药物;已服药物,应向医师说明。 3.体检前1天晚上禁吃宵夜;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抽血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4.体检当日着装宽松,易于暴露体检部位,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5.怀孕者禁止做X光胸正位片检查。 6.做X线检查时,请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不宜戴项链、玉佩等;请摘去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以免造成检查误差。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所有检查项目不能弃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束后,请核查体检信息无误无缺项,将体检表填写完整签字后交至前台。 8.体检结果将由医院统一密封送往教育局,无需个人领取。 9.异常结果需要复查或进一步检查的情况会电话通知体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邵阳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