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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省发改委、教育厅、质监局三部门印发的《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精神,邵阳市教育局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邵阳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遵循标准、规范市场、严肃程序,特通知如下:
一、遵循标准
进入校服市场的生产厂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专业技术、设计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校服采购部门必须按照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进行采购。
二、规范市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对校服市场监督管理,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校服采购负直接责任。
校服厂商的确定,市直学校由学校自行招标,报市教育局批准。各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标或由学校自行招标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严肃程序
校服生产厂商在参与招标前,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进行验证,资质不齐的生产厂商不能参与招标。学校校服评选委员会由学校管理层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三方组成,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一半以上。评选结束后,学校校服评选委员会应将评选结果(面料、款式等)在校园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公示期为15天。
是否使用校服由学生及家长自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制学生订制校服。校服采购过程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应齐全,存档备查。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采购校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1年4月8日
附件
校服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间 |
生产厂商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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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 |
秋季 |
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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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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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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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