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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1/2024-15178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1-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1-04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教育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76号)文件,为做好我市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电教机构等教育机构中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离)休年龄(2023年12月22日)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评选范围。

二、评选数量和推荐名额

我市特级教师推荐按省厅核定为50名。推荐名额以2022年度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数为基数,按各县市区占比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下达每个单位或每个学校(幼儿园)限推1名。

市直学校按每个学校不超过1人的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由市教育局从各市直单位推荐人选中遴选3名向省厅推荐。

三、推荐要求

    推荐条件、推荐要求、推荐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76号)文件要求组织执行。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告1份,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2,用EXCEL表格保存)。

(二)申报表。各推荐人选的《湖南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

(三)佐证材料。每位参评人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不超过1个牛皮纸袋,封面附材料清单。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1.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通知)扫描件(单独装订成册)。

2.正式出版的教育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及科研课题等材料扫描件(要求编印目录,附含有刊物、著作的封面、版权面、标题、姓名等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真实性查询证明。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论文或论著原件,并留存备查。

3.示范引领、教研教改、教书育人等方面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4.参评的校园长还可提供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研教改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现场教学实录。时长15-20分钟以内,要求师生同镜。

上述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单位必须由具体经办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属实。参评人电子材料和教学视频拷贝至优盘,封面以“市州+区县+学校+姓名”命名。超额报送材料一概不予受理,退回各县市区重新处理。

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请于2024年25日-6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要按要求成立由特级教师、教师代表、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推荐评选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特级教师的考核推荐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必要经费,严禁向参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和参评人员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三)制定方案,民主推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特级教师推荐评选标准要求,制定县市区、本学校(单位)的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县市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单位)评选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大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要将特级教师推荐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机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特级教师评选标准和实施方案进行推荐评选,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工作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降低评选标准,不得减少操作环节,严禁走过场。

(五)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应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特级教师申报、审核、考评和推荐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纪违规的涉及单位或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好推荐评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严格管理,做好示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地本校在职在岗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严格考核,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人及电话:

人:姚朝霞联系电话:13807395309电子邮箱:3008647@qq.com。

附件:1.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2.《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届特级教师评选工的通知》(湘教通〔2023376号)

                             邵阳市教育局

                                                        202414


附件1

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各县市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市州名称

推荐人数

分类推荐人数及比例

一线教师推荐人数 (>=70%)

(园)长、教研人员推荐人数 (<=30%)

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

>=10%)

一线教师推荐人数

其中

初中、小学、幼儿园(>=55%)

1

双清区

2

2

1

2

大祥区

2

2

1

3

北塔区

1

1

4

邵东市

6

4

3

1

1

5

新邵县

4

3

2

1

1

6

邵阳县

6

4

3

1

1

7

隆回县

6

4

3

1

1

8

洞口县

4

3

2

1

1

9

绥宁县

3

2

1

1

1

10

新宁县

4

2

2

1

1

11

城步县

3

2

1

1

1

12

武冈市

6

4

3

1

1

15

3

3

1

1

总计

50



附件2

        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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