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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
申请人姓名:张三 |
性别:男 |
工作单位:湖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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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
邮编:410000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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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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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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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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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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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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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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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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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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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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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207541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