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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履行哪八项基本职责

文件名称: 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履行哪八项基本职责
索引号: 4305000001/2016-00563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0-13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10-13 有效期: 永久

      日前,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履行哪八项基本职责?
      《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明确了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本点是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关键点是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着力点是抓好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而言,要履行八项基本职责: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是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
      五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是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七是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八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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