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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文件名称: 如何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索引号: 4305000001/2016-00556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0-11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10-11 有效期: 永久
答: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意见》着眼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从两个覆盖、书记配备、党组织活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工作者培训激励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这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意见》着重针对暂未建立党组织的中小学校提出要求,强调加大组建力度,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
二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强调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这样规定,有利于党建与教学科研管理深度融合,促进学校党政班子团结,便于党组织开展工作。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开。
三是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党组织活动与中心任务扣得不紧,促进作用不明显,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意见》强调,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
四是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突出强调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五是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激励。重点针对目前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地位不高、待遇偏低、动力不足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强调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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