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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
一、学校设置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
说明:学校设置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
附设幼儿园不得影响学校功能室设置或学生活动。
二、 学校规模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
说明:高中≤60个班,义务教育学校≤36个班。
三、校园规划科学,区划分明,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美。
资料:
校园设计——按教学、运动、生活分区,合理布局。
校园建筑——合理组合、集中紧凑,体现学校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
校园绿化美化——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有合理的间隔;田径、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校园内主要道路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
生均绿化面积指绿化用地面积,高中、初中应不低于平均每生4平方米,小学不低于3平方米/生;新建学校需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
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一、 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标准执行,并及时维护维修,确保校舍安全。
说明:
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标准执行。常用规范、标准主要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等规范和标准。
“维护维修及时”,指无安全隐患,无明显破损、毁坏
全面改薄底线要求:
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二、校舍档案、基建档案齐全、规范。
说明:
校舍档案、基建档案齐全、规范。其中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
校舍档案一般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类。
确权档案包括:房屋、土地的确权、证书及证明权属来源的一切报告、批文、协议、合同等;
基建档案包括房屋的建设、维修、查勘的一切文书、财务、技术资料;
管理档案包括房屋、场地的使用、维修及权属变更等情况的一切记录
普通教室
一、 普通教室设置、使用面积、设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采光照明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规定。
注: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标准参考建设时期国家标准。
二、普通教室数量能满足需要,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
资料:
现行普通教室使用面积标准:中学67㎡/间,小学61 ㎡/间。
2009年前有关校舍建设标准
1996年《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中学、小学普通教室分别为56㎡ /间、52㎡ /间,教学点不小于40㎡ /间。
2002年《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城市学校中学、小学普通教室分别为67㎡/间、61㎡/间。
室内设施: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设备、网络接口等,后墙宜设置展示板,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
课桌椅: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学生1人1桌1椅(凳))。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
黑板: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高度一般为0.2米,讲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教室采光:应为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教室照明:规范标准为:桌面平均照度300I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2008年标准: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