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
文件名称: |
2013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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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5000001/2013-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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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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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生效日期 : |
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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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永久 |
邵 阳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邵教发〔2013〕9号
关于印发《2013年邵阳市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19日
2013年邵阳市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着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安全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邵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宏观指导,推动与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行动的指导与督查。
2.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狠抓教育经费落实,进一步落实教育经费,争取2013年全市教育经费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量在1.5亿以上,增幅在15%以上,市本级教育经费在2012年基础上增量在3000万元以上,增幅在20%以上。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资金测算,争取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且生均公用经费有所提高。规范经费使用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加强督查,建立完善教育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确保新机制资金及时拨付。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教育重点项目审计,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3.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体系。配合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邵东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第二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视导。2013年起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履行职责情况的年度评估考核。对新邵四中等3所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邵阳市诺贝尔幼儿园等5所市示范性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对2013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进行评估验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视导。加大督学力度,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
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努力办好本单位教育网。围绕“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各级各类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加强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均衡化。
二、统筹发展各类教育,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5.进一步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20所为民办实事项目园建设任务,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指导和支持幼儿园加强教育资源建设。组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查验收,表彰一批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县市区、先进个人。
6.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合格学校建设,完成110所以上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统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创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拓展优质课程教学和教师资源交流共享平台。千方百计逐步化解大班额和择校问题。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等各项政策。
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和普通高中教育专题规划。加强对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选择和设置特色专业,支持创建一批综合高中,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8.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拓展招生渠道,抓好中职招生工作,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推进中职教育基地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以职教新干线为平台,加强中职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教学信息化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继续开展技能大赛,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校企合作规模和范围,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认真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推动我市全民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9.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措施,促进民办学校落实法人治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与指导,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准入和审批工作,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做好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鼓励民办学校因地制宜、因校而为创建市级民办骨干校,拟立项创建市级骨干民办幼儿园9-10所,市级骨干普通学校3所、市级骨干职业学校2所,使这些学校形成一校一品,特色鲜明,从而推动全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10.加快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完善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培育和扶持一批市级民族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招生力度,加强教学管理,发挥其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教研中心的作用。同时加大对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11.逐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建立师德考评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组织好第29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一批德教双馨的优秀教师。
12.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养、培训、补充、资格管理机制。加大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抓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为农村学校培养、补充一大批本专科层次教师。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完成2013年“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分级分层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加强心理健康等有关薄弱学科及综合实践类等新型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3.切实加强中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职业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市场导向性等特点,引导支持职业学校制定实施专业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大力引进优秀专业教师、专业人才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积极动员,组织全市职业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
四、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14.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完善德育评价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湖湘文化教育。抓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生命与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养成教育。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建设市级活动中心,力争成功申报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15.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巩固和扩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继续加强课改样板校建设,建立完善课程资源建设、调研指导与发展保障机制,力争建设5-6所省级课改样板校与若干所市、县级样板校。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年内评选一批市级示范性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加强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6.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完善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日常管理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加强集体备课,落实因材施教原则,实施分层教学;构建高效课堂,提高课堂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利用时间,激发学习兴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7.做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体育课时,抓好中小学校大课间活动和体育中考。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稳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继续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教育和检查。落实艺术课程计划,加强艺术课程建设。继续组织全市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展演和教学观摩活动。推动中小学校体育、艺术信息化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国防教育。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善教育民生
18.抓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并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制度,逐步扩大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范围,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落实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应贷尽贷”要求,继续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勤工俭学工作力度,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19.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信息提供与推荐服务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岗教师”、“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政法干警定向招录”等基层项目和毕业生入伍预征及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工作,确保档案接转的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20.着力维护教育和谐稳定。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深化反邪教斗争,确保教育系统政治稳定。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校园”,促进学校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夯实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处置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校舍、学生用车(船)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督办重大问题和突出隐患。
六、加强自身建设,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
21.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完善创先争优工作制度,巩固思想作风建设成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思想作风预警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订思想作风考核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检查。强化督促指导,树立教育新作风、新形象。
2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素养。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登记发布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工作。支持教育工会工作,全面贯彻《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
23.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具有教育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电子监察和效能监督工作,着力规范权利运行。推进“阳光治校”,重点深化基建项目、办学行为及教育收费行为等监管。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24.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抓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加强教育宣传新闻工作,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抓好应急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及教育史志等各项工作。规范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