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隆回县桐木桥九年义务制学校刘周堂等71名教师从学校会计手中领到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其中在职教师23人,退休教师48人,最大年龄93岁。
本次发证是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教师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颁发对象为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也纳入颁发范围。
获证教师任教年限必须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离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止至离退休年月。
获证对象均具有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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