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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1/2023-1481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5-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24 有效期: 永久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咨询联系方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将招生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初三应届毕业生及家长,积极为前来咨询的学生和家长解答招生政策,确保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二、严格按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实施,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工作应严谨、细致、准确;预录取、录取应公平、公正。

三、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进行公费师范生招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点击下载:

   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

   高中起点:附件表2-16,附件18-19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

   初中起点:附件1-15,附件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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