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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23-04-12 15:53
  • 来源: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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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人数

    根据全市教师队伍的发展需要,2023年计划评选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300推荐名额以各县市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数为基础,按照11.2的推荐原则分配(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各地推荐人选原则上应覆盖各学段各学科,若学段学科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民主测评、组织推荐,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并对申报人做出具体真实的书面评价意见。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县(市、区)教育局。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组建由教研部门及学科专家组成的初审委员会,通过组织课堂教学评价、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形式征求意见,对所辖学校(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评审意见,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四)评委会评审。市教育局组建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上报材料

1.《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 申报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4)1份;

    3.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1份;

    4.申报人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5)1份;

5.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1份;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7. 由学分办出具的《学分登记证明书》1份;

8.近五年2018年5月30日-20235月30日,下同已验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分类整理);

    9.近五年来培养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教研的佐证材料;

10.近五年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的材料。

11.公开课(讲座)证明材料;教案(2021-2022年学年原始教案)、听课笔记(教研员、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12. 2023年上学期任教的且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视频(U盘)一份;

  13.其它教育实绩材料。

  (二)凡复印件、原始记录均需县(市、区)教育局政工股或市直学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上报材料中的1不需要装订,2-12单独装订。

(四)送审材料一人1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材料袋的正面粘贴附件2,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五)上报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推荐材料于2023630日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各地各校同时汇总上报《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推荐人汇总名册》(见附件6),文本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同时报送EXCEL制作的电子表。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校级、县(市、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各地各校要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推荐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抓好申报人员的个人述职、课堂评价、材料审核、民主测评、公示等环节。各地各校对于被推荐人的公示内容应包括人员名单及其《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3)。

(二)各地各校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逐一把关,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的,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其他说明

   (一)本通知中凡涉及到的年龄、学历、任职时间、论文发表、表彰奖励、继续教育、课题鉴定等时间均截至2023530日。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三)班主任工作年限:由现任教学校查阅申报人档案,如实开具申报人担任班主任的简历和年限的证明,学校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本通知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如“市级以上”含市级,“2次以上”含2次。

    

     附件

1.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

3.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申报表

4. 申报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5.申报人课堂教学评价表

6.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推荐人汇总名册

7.2023年邵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邵阳市教育局

                                                              20234月6日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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