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邵阳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邵阳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01/2016-00532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8-08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4-12-09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教育局文件 

邵教通〔2014〕226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

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4〕55号,后简称《通知》)精神,我局编制了《邵阳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省厅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数学(1-6年级、7-9年级)、英语(3-6年级、7-9年级)、物理(8-9年级)、化学(9年级)、生物(7-8年级)、初中科学(7-9年级)、地理(7-8年级)、地理图册(7-8年级)、音乐(1-6年级、7-9年级)、美术(1-6年级、7-9年级)、体育与健康(7-9年级)全部使用修订后的教科书。

二、品德与生活(1-2年级)、品德与社会(3-6年级)、语文(1-6年级、7-9年级)、思想品德(7-9年级)、历史(7-9年级)教科书尚在编写、修订中,上述学科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不更换其他版本。

三、小学科学(3-6年级)未修订,仍使用修订前的教科书。

四、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教材版本,由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2号),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对于2015年春季教材,省厅未批准任何市州更换教材版本,我市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更换其它版本。

五、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仍然按照2008年教育部有关免费提供的要求,教科书选用的制度与程序不变。2010年秋季开始,循环教科书(加*号)按规定每年补充三分之一新书,各地对回收的旧循环教科书要妥善保管和及时修补,与新补充的书一同发放时要作好登记。自2012年秋季开始,起始年级循环教科书按新一轮起始循环。鉴于2015年春季纳入循环使用的部分教科书品种(音乐1-6年级、7-9年级,美术1-6年级、7-9年级)全部使用修订后的教科书,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教科书出版发行单位做好修订后教科书的补充工作,确保学生全部使用修订后的教科书。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学生使用旧书,提醒学生爱惜新书,严禁向学生加收循环教科书费用。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写字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1〕29号)要求,从2011年秋季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3-8年级开设写字课教学,增加《写字》课教科书。教育部已审定义务教育3-6年级毛笔《书法练习指导》,并明确2014年秋季暂不使用,2015年秋季开始使用,我市将根据教育部、省厅通知要求做好《写字》课教科书与毛笔《书法练习指导》的衔接工作。

七、根据省厅规定,普通中小学教科书分必选、限选类型。

(一)必选类型。必选类型是根据课程计划在《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征订的教科书。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学校必须选用与课程相适应的教科书。中学阶段外语可以开设英语或俄语或日语,学校必须选订与开设外语语种相一致的外语教科书。

(二)限选类型。限选类型是根据课程计划限定学生必须选用的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艺术与音乐、美术限选一种,我市选用的是音乐、美术。

八、根据省厅规定,教育部《书目》中供高三年级“选用”类教材,均未列入《书目》,如普通高中《文化读本》、《写作与说话》。可由学校图书馆装备供学生借阅,或由学生根据需要自行到新华书店购买。

九、普通高中新课程必修、选修书目是供高中阶段使用的,春季使用的已全部列出。选修书目中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和地理九科,除列出省厅组织专家遴选的共同必需选修和偏文、偏理所需选修的模块教科书外,我市从2011年秋季起新列入了历史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地理新增选修6《环境保护》;化学新增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物理增加选修3-3。新增选修教材后,学生原选修学分仍然不变。请各学校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意见(暂行)》(湘教发〔2008〕13号),科学制订学校开课计划,合理使用其它模块选修教科书。

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立德教育》(湘教版)和《公共安全》(湘教版)作为地方教材,供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学生自愿征订。

十一、按照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格式,我市中小学教学参考书不再单独列出,只在教科书目录“备注”栏中予以说明,由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向新华书店征订。各年级、各学科教科书均配有教师用书、教学音像资料等供教学参考,磁带、光盘、挂图、投影片等供学校、教师教学选用,不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光盘。

十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修订已经完成并经教育部正式颁布,现将修订后的学科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解读丛书作为教学参考书,一并列入《目录》。有需要的,请各地、各中小学校向新华书店统一订购。

十三、《目录》中的学生用教科书是根据现行中小学新课程(教学)计划开列的,学校选用教科书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按人手一册的原则,向能保证课前到书的新华书店订购。“教学参考书”是供教师在教学时参考用书,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征订,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或个人组织和要求学生征订购买。

十四、《目录》中所列学生教科书,是确定城市学校收费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依据。各地必须按《目录》征订学生教科书,征订用书的程序不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级不得擅自增加、改换《目录》所列用书品种,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目录》以外的教科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订或少订教科书。

十五、《目录》所列学生教科书,我局通过湖南邵阳教育政务网(http://www. sysedu.gov.cn)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科书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科书、使用未经审定教科书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附件邵阳市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

 

                              邵阳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603977

版权所有:邵阳市教育局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5

主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5603977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教育局